菱和污水厂网一体化治理项目 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 浔发改投资【2024】6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菱湖化工园区“一企一管”智慧管网服务改造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0514.22 万元,工程概算9881.0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258.86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管网约39千米(最大管径DN400),泵站一座(含办公楼、取样池、事故池、泵房,约36米污水管最大管径DN800),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893.1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1999.84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菱湖化工园区,北至吉兆路、南至工业南路-菱和污水处理厂、西至白荡滩漾、东至工业东路 。
2.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主要为市政管网、泵站(含******消防、电气、景观、自控、室外工程等所有内容(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本次招标控制价 4794.3619 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
2.4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是以上①和②两者的联合,即由1家具备设计资质和1家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建筑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南浔金融中心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 系 人: 沈平红
电 话:0572-****** 电 话:0572-******
邮 箱: / 邮 箱:******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0512-******
CA锁办理电话:******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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