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担屏山县三洞溪水库(县城第二水源)项目可研阶段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外委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可研阶段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1 项目名称:屏山县三洞溪水库(县城第二水源)项目
2.2 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
屏山县三洞溪水库(县城第二水源)为Ⅳ等小(1)******居民生活用水。建设工期52个月,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87亿元,其中建安费用5.18亿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枢纽工程大坝采用面板堆石坝,溢洪道采用正槽式有闸控制布置方案,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由取水塔、取水兼放空隧洞、消力井、泄槽等组成。输水工程中引水主隧洞洞线全长14.31km,隧洞断面型式采用城门洞型;后接输水管道为单线埋管铺设,采用DN800球墨铸铁管,输水距离12.46km,自流供水至规划水厂。
屏山县三洞溪水库(县城第二水源)项目淹没影响涉及四川省宜宾市锦屏镇三洞溪社区1、2组,漆树村3组,富荣社区12组。建设征地涉及影响土地1132.39亩,其中涉及耕地133.44亩、园地224.3亩、有林地391.29亩、灌木林158.71亩、草地11.74******居民点用地14.33亩、交通设施用地28.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141亩、其他土地29.28亩。
上述数据为项目可研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后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变化,具体工作内容以实物指标调查确认数据为准。
本询价范围包含 1 个标段服务,成交人需承担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3.1 询价范围及服务内容
a) 询价范围:
经审定的屏山县三洞溪水库(县城第二水源)项目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
b) 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取得屏山县三洞溪水库(县城第二水源)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需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论证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选址论证、节地评价,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规划选址论证):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的规划符合性进行论证,判断项目涉及规划层级,分析项目建设对现状建成区及规划城市职能、城镇体系、空间管制、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对空间布局的优化引导。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节地评价):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形成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及成果图件。
形成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专家论证稿。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根据专家评审论证结果对报告进行完善修改,取得专家审查通过意见,作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查材料。
2) 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咨询报件服务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等材料,协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涉及的现场踏勘、审查等工作,并将项目用地预审所需组件材料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最终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2 服务期限
工作正式开展后30日内,提交内业成果。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可用于申报项目核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我公司。
3.3 成果要求
a) 成果应包含:
用于用地预审的gis文件数据一套。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所需的申请材料、国土空间规划图件、坐标表、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及专家意见等文档及电子光盘材料。
b)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初审意见报告及项目用地红线坐标文件等材料须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最新的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
c) 其他要求:报价人提交的成果应满足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和询价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应根据询价人的校核审查意见、业主单位审查意见、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图审单位审查意见(如有)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回复闭合,如现场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做好图纸的修改配合工作。
3.4 质量标准
a) 满足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和询价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b) 满足中南院《工程类技术服务外委管理办法》(QB/ZNY 140103-2020)、中南院三标体系等文件质量管理要求
4.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报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4.2.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法人单位(指按国家有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 财务要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近 3 年(2021年至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2.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工作相关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2.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3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1有报价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3月 13 日起通过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在线报名参加本次采购询价项目。报名的同时需要提供公司授权文件的扫描件及资格证明材料。
5.2 通过报名审核的报价人,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 17 时00分登录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下载询价文件。
5.3 非合格供应商欲参加报名的,需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进行供应商注册后方可报名。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25 日 15时 00 分。
报价文件(含纸质版报价文件及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电子文档U盘)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设计楼34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人。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上发布。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设计楼341室
联 系 人:李好
电 话:******
邮 箱:******
邮政编码:410014
******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
******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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